残疾儿童少年精准康复服务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关于做好青岛市残疾儿童少年精准康复服务救助工作的通知》(青残联字〔2017〕27号)
(二)《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通知》(青残联字〔2020〕9号)
(三)《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残联发〔2020〕28号)
二、政策内容
(一)0-18周岁以下听力、言语、智力和视力残疾儿童儿童:困难(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下同)家庭残疾儿童少年,进入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标准内康复训练100小时的给予每人每月2100元康复救助,不满100小时根据实际打卡时间按比例进行救助;普通家庭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标准内康复训练100小时的给予每人每月1260元康复救助,不满100小时根据实际打卡时间按比例进行救助。救助金额结合康复训练打卡时间和自负康复费用相结合的核算方式。
(二)0-18周岁以下肢体、孤独症儿童少年: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定点康复机构接受标准内康复训练100小时的给予每人每月3500元康复救助,不满100小时根据实际打卡时间按比例进行救助;普通家庭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标准内康复训练100小时的给予每人每月2100元康复救助,不满100小时根据实际打卡时间按比例进行救助。救助金额结合康复训练打卡时间和自负康复费用相结合的核算方式。
(三)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同一时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残疾类别接受康复训练救助。
(四)肢体矫治手术
青岛市项目:对16周岁以下实施肢残矫治手术的残疾儿童少年,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每例给予最高16000元的住院、手术费救助和术后最高4000元的康复训练救助。
手术救助范围:先天性及儿麻后的马蹄足畸形、膝关节内、外翻畸形(O形腿、X形腿),膝关节屈曲畸形、并指(趾)、多指(趾)畸形、巨指(趾)畸形及其他手、足畸形、挛缩性四肢关节畸形如瘢痕挛缩、肌性粘连挛缩、关节囊挛缩等所致畸形、臀肌挛缩症和脑瘫肢体畸形等。
山东省项目:0-17周岁肢体残疾儿童可直接向定点医院(我区范围内为青岛大学附属医院西海岸院区)提出申请,具有专业诊断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经省项目技术指导组专家评估有手术适应指征,监护人有手术意愿并填写相关知情同意书后手术治疗。
省项目按照救助的肢残病种包干治疗费用标准给予补助,在包干费用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其他保险救助等按规定报销后,其余费用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据实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手术或门诊保守治疗补助范围包含药费、床位费、诊查费、检查费、放射费、检验费、治疗费、手术费、输血费、护理费、材料费、输氧费等,包干治疗费用标准如下:先天性、炎症、创伤、肿瘤及罕见病导致的四肢畸形,脑瘫后遗四肢畸形,脊柱裂后遗下肢畸形,严重的发育性髋关节脱位,严重的马蹄内翻足,严重的发育性关节内外翻畸形,成骨不全症,住院手术治疗不超过5万元;骨肿瘤导致的肢体功能障碍,脊柱侧弯,住院手术治疗不超过7万元;发育性髋关节脱位,先天性马蹄内翻足,门诊保守治疗不超过1万元。
人工耳蜗植入
青岛市项目:对经评估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的1-9岁重度听力残疾儿童,给予一次性单耳人工耳蜗植入救助。困难家庭的给予最高20万元,普通家庭的给予最高 12万元;儿童福利院符合条件的孤残听力残疾儿童按困难家庭的人工耳蜗植入救助标准实行。
山东省项目:对经评估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条件的0-17周岁以下重度听力残疾儿童。申请方式:登陆山东省残疾人服务网,进行网上申请或到省项目定点医院齐鲁医院(青岛)进行现场检查,根据鉴定结果提出申请。
三、受理条件
具有本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医学诊断证明的0-18周岁(以政策内容为准)残疾儿童少年。对儿童福利院的持证残疾儿童少年,由儿童福利院作为监护人,担负监护人职责,按照困难家庭的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四、申报材料
《青岛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1寸免冠照片4张、残疾人证、户口本,专业医疗机构诊断病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优惠证》或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边缘家庭证明。
五、办理流程
实施康复训练、肢体残疾矫治手术(市残联项目)的残疾儿童少年,由其家长(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青岛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经镇(街道)审核后,报区残联审批,并向受助康复训练残疾儿童少年发放《青岛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卡》,同时报市残联备案。
六、办理地址
各镇街残联窗口。
七、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各镇街残联窗口、区残联康复科
(二)电话咨询:0532-86177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