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办理求职登记服务指南
一、设定依据
《残疾人就业条例》(国务院令第48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关于调整申请残疾人就业扶持、社会救助康复救助等服务事项提报材料的通知》(青残联字〔2018〕38号)。
二、政策内容
本区户籍就业年龄段有求职意向的残疾人办理求职登记。
三、受理条件
本区户籍就业年龄段内登记失业残疾人。
四、申报材料
(一)《残疾人证》;
(二)《青岛市残疾人求职登记表》。
五、办理流程
(一)登记:求职者携带相关资料登记求职;
(二)填写:求职人员如实填写《青岛市残疾人求职入网登记表》。
六、办理地址
各镇街残联窗口,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文化路135号)
七、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各镇街残联窗口
(二)电话咨询:0532—86177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