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残疾人居民医疗保险补贴办理服务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青黄政办发[2014]80号)。
(二)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度残疾人居民医疗保险代缴工作的通知》(青残联字〔2021〕16号)。
二、人员范围及标准
(一)本区户籍不属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重度残疾人,且在本征缴范围已全额交纳本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
(二)缴费前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符合参加我区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条件且具有单一身份〔不同时具有低保、五保(特困)、优抚、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身份〕的重度(一、二级)残疾人。
(三)重度残疾人直接按居民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的50%缴费。
三、申报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
(二) 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流程
由社区(村)负责帮助出行不便、有服务需求的重度残疾人,在街道(镇)医保经办窗口或通过线上办理等方式,落实好参保登记、材料审核、信息录入和确认工作,通过税务服务窗口或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方式进行缴费。
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各镇街便民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或残联窗口
(二)电话咨询:0532-86177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