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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居民医疗保险补贴办理服务指南

2024-04-19

重度残疾人居民医疗保险补贴办理服务指南

 

一、设定依据

(一)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青黄政办发[2014]80号)

(二)青岛市残疾人联合会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度残疾人居民医疗保险代缴工作的通知》(青残联字〔2021〕16号)。

二、人员范围及标准

(一)本区户籍不属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重度残疾人,且在本征缴范围已全额交纳本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

(二)缴费前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符合参加我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条件且具有单一身份〔不同时具有低保、五保(特困)、优抚、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身份〕的重度(一、二级)残疾人。

(三)重度残疾人直接按居民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部分的50%缴费

三、申报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

(二) 居民身份证。

四、办理流程

由社区(村)负责帮助出行不便、有服务需求的重度残疾人,在街道(镇)医保经办窗口或通过线上办理等方式,落实好参保登记、材料审核、信息录入和确认工作,通过税务服务窗口或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方式进行缴费

五、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各镇街便民服务大厅医保经办窗口残联窗口

(二)电话咨询:0532-8617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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